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
碳足迹是用来衡量个体、组织、产品或国家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指标。碳足迹的计算涵盖产品或服务从生产、运输、最终使用到废弃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的排放。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对于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优先聚焦市场需求迫切、外贸压力严峻、减排贡献突出、数据收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带动明显的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纺织品、电子电器、轮胎、水泥、电解铝、尿素、磷铵、木制品等产品。
《通知》要求,试点产品所在区域的产业规模或销量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产业链完整度好,区域内或省内能够覆盖全产业链的85%以上,原材料、运输、生产加工、分销、回收处置等配套企业合计70家以上,形成国内领先的产业链优势,具备较好的产品碳足迹数据基础,能够提供较为完整、准确、可靠且覆盖全产业链的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各省份申报试点产品不超过2个。本次试点申报及实施工作由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同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试点期限3年。有意愿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试点条件确定试点产品,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报送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来源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