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钢科碳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山西钢科”)成立于2012年9月,地处太原市阳曲县转型发展产业园区,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宝武”)下属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钢集团”)碳纤维业务板块的载体,现已建成三条全流程聚丙烯腈碳纤维生产线,形成高强标模型、高强中模型和高强高模型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的批量稳定供货能力,是我国航天领域高性能碳纤维保障基地,拥有先进复合材料制造中心复合材料生产线,具备年产20万件复合材料构件产品的生产能力,可满足航空、航天、精密仪器对复合材料制品的需求。
2017年6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专程视察山西钢科T800级碳纤维生产线,充分肯定山西钢科发展高端碳纤维取得的成绩,山西钢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践行初心使命,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深化改革,坚持科技创新,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加快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碳纤维生产基地。
一、居安思危,着眼未来,针对性剖析三大困境
经过多年发展,山西钢科虽已取得部分成绩,但我们要居安思危,着眼未来,深刻剖析自身不足,补足短板,通过体质转变以推动机制转换,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国产高端碳纤维高质量发展。
首先,院企合作范式已逾十年,需寻找新的合作路径。自2012年以来山西钢科成立以来,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简称“山西煤化所”)和太钢集团通过山西钢科搭起了院企合作的“桥梁”,但纵观院企合作历史,不同的时间节点总会出现新的矛盾,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经营目的不同会导致二者出现分歧,因此,面对新的十年,山西钢科需要重新找到院企合作范式,为后续其他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换提供借鉴。
其次,山西钢科虽已解决国产碳纤维从无到有的突破,但在新的十年要实现从有到强,不仅要技术创新,更要市场稳定。山西钢科是随着国内航天、航空产业成长起来的高新技术企业,若找到院企合作新范式,实现科技水平突破,仍需要稳定的市场来消化、验证这一发展,因此,山西钢科需要继续深耕航天、航空产业市场,寻找资本合作伙伴,为大国重器守好“材料门”。
最后,十年发展,山西钢科培养了一批碳纤维行业的技术专家,若想进一步发展,需以人为本,以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为本,因此,山西钢科要探索实施股权激励,与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夯实人力资本基础,让员工既有科技创新的成就感,又有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的获得感。
二、需求为基,破局发展,实施改革迫在眉睫
太钢集团综合考虑山西钢科发展面临的三大困境,以其目前的市场地位、客户群体、技术基础等现实因素为基础,全面分析国家政策、行业状况、产业政策、发展机遇等各方面因素,以高效化、市场化、高端化、证券化四大创新点为目标,综合制定山西钢科“混改+股权激励”方案。
(一)实施“混改+股权激励”,是开拓碳纤维蓝海市场、掌握行业话语权、打破行业垄断的必然途径
碳纤维是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不可或缺的战略性新材料,具有出色的力学性能和化学稳定性,是先进复合材料最重要的增强体之一,被誉为“材料之王”和“黑色黄金”。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新能源装备等领域。美国、日本多年垄断高端碳纤维制造与产业化技术,左右着国际碳纤维市场供求关系,并对中国进口高端碳纤维实施严格控制,对我国军用先进复合材料的科研生产及先进航空装备研制造成严重困难和重大冲击。2015-2022年我国碳纤维需求量呈显著增长态势,2022年我国碳纤维全年需求量为7.4万吨,同比增速高达19%。该趋势在2023年出现拐点,中国碳纤维总需求由2022年7.4万吨降低至6.9万吨,同比降低 7.2%,国产纤维持续保持进步,市场份额从2019年的 31.7%,攀升到2023年的76.7%,国产碳纤维的进口替代进一步增强,山西钢科需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差异化竞争。
(二)实施“混改+股权激励”,是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钢科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
2017年6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钢科碳纤维生产线时作出重要指示“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高技术竞争的关键领域,我们要奋起直追、迎头赶上。”同时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发力点。要强化要素投入和政策配套,推动产学研一体化,真正把企业、科研单位特别是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出来,让他们既有科技创新的成就感,又有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的获得感。”太钢集团肩负发展壮大碳纤维产业的历史使命,山西钢科是实现这一历史使命的必然载体,通过混改引入战略投资者使山西钢科成为集制造、研发、市场“三位一体”的高端碳纤维生产基地,引领碳纤维行业发展。
(三)实施“混改+股权激励”,是山西钢科响应国家战略政策、落实国家混改部署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混合所有制进行了系统阐述,掀开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幕,中发〔2015〕22号、国发〔2015〕54号等文件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原则、推进方式、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等方面的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重大论述,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描绘了更加宏伟的蓝图。中国宝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将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未来2-3年的重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山西钢科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体制转换催动机制转变,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进一步释放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公司竞争力,保障战略落地。
(四)实施“混改+股权激励”,是山西钢科激发员工活力、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必要条件
山西钢科属于技术要素和人力资本贡献占比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同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现混改,激发各要素活力,以体制变革推动机制转换,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广大员工既有科技创新的成就感,又有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的获得感,将山西钢科努力打造为成长性好、盈利能力强的优秀公司。
三、全篇谋划,步步为营,实现混改稳步落地
太钢集团与山西钢科团队从针对性解决山西钢科三大困境出发,摸着石头过河,制定了山西钢科特色的混改方案,同时探索实施中国宝武第一例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一)以核心原则为指引,审慎制定、推进混改方案
1.党建引领,政治核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优化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公司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落实党委决策前置原则,突出党组织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2.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严禁利益输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增资扩股,协同发展。引入拥有航天背景的战略投资者和技术背景的科研院所,通过资本、技术牵引,协同各股东优势,实现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拓展市场领域,提升行业竞争力。
4.市场导向,激发活力。发挥市场机制,尊重市场规律,把“混资本”与“改机制”有机结合,产权多元化,优化企业法人治理,进一步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动力。
(二)以山西钢科发展需求为基,针对性解决三大困境,妥善确定意向引入战投方
1.确定意向战略投资者,以期通过方案实施,使山西钢科成为集制造、研发、市场“三位一体”的高端碳纤维生产基地
(1)航天科技系基金资本。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受国务院国资委委托发起设立的国家级产业基金。目的是为了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技术,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中央企业间、中央企业与其他主体间的协同创新。
(2)山西煤化所。山西煤化所是国内最早从事碳纤维研究单位之一,是我国碳纤维研发和工程化的重要力量,解决了国家急需军用碳纤维的保障问题,先后承担国家重点项目和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项目。其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碳纤维核心工艺技术,并相继实现了碳纤维工程化制备技术转化。而且太钢集团和山西煤化所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引入后有助于更好的统一太钢集团与山西煤化所的发展战略,协调双方优势资源,形成高度互补的合作关系,实现双方共同发展。
(3)宝武绿碳基金,是目前国内市场上首支由工业企业发起设立的碳中和主题基金,也是市场上规模最大的碳中和主题基金。宝武绿碳基金投资方向及投资领域主要聚集新能源、绿色技术、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领域,与山西钢科有强烈合作意愿,契合山西钢科绿色发展理念。
2.综合考虑激励效果,探索制定山西钢科股权激励方案
(1)政策依据。为切实激励员工,提高激励效果,太钢集团对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相关制度和政策进行研究,最终依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组织山西钢科实施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
(2)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保障持股员工权益,太钢集团广泛调研同类型企业实施情况,通过设立2个持股平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3)科研团队激励重。为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既有科技创新的成就感,又有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的获得感,山西钢科股权激励方案技术人员占比70%,技术人员股权激励金额占比为51%,充分体现对科研人员的激励。
(三)摸索研究混改工作流程,在确保合规前提下高效、高质量推进混改项目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太钢集团高度重视山西钢科混改工作,通过广泛调研、对标,并在中国宝武指导下,摸索研究形成山西钢科混改工作流程。
太钢集团和山西钢科根据摸索研究形成的山西钢科混改工作流程,确定了山西钢科“混资本”和“改机制”的基本混改工作思路,按部就班推进完成钢科公司混改工作。
四、改革成功,效果初显,迈步迎向新征程
自2022年12月20日山西钢科正式工商登记变更以后,各方股东深度赋能山西钢科,“四化”效果凸显。
(一)以高效化为目标,提升管理能效,夯实组织基础
混改后,山西钢科由国有独资公司变为国有控股公司,引入了非国有资本,增强了资本实力,优化了股东结构,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将国创新车基金、山西煤化所、宝武绿碳基金派出代表纳入董事会,增设职工董事,设立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目前山西钢科已经形成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会运行健全高效,充分发挥了混改后各股东和董事的专长,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混改后山西钢科产品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经营成效稳步提升。
(二)以高端化为定位,增强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
1.科研人员激励效果明显,年度新申请专利屡创新高。随着知识产权申报、向外报出、保护等管理越来越规范,员工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意识都得到大幅度提高,山西钢科2023年度新申请专利37项,其中发明17项,实用新型20项,发明专利占比45.95%;新授权专利56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42项。2024年新获授权发明专利8项,自主完成的“高强中模T800系碳纤维制备技术与产品开发”成果获2023年太钢科技一等奖。
2.健全项目管理机制,为科研项目突破做好机制保障。山西钢科发布首批内部科技攻关项目,共立项11个项目23个子课题;组织申报各级各类政府科研项目10项,其中包含多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完成政府科技项目验收8项,其中,国家部委批复的航天“一条龙”、航空“一条龙”、“TG800G”等3个项目已通过验收,验收评价等次均为“优秀”,高质量完成了政府科技攻关项目。
3.院企之间以资本合作为纽带,实现深度绑定
与山西煤化所联合申报国防科工局产业链项目、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全面推进在研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招标”项目;联合完成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同时,山西钢科与山西煤化所联合共建的“先端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省技术创新中心”在山西省科技厅组织的年度综合评比居于同类平台前列。
(三)以市场化为抓手,增强市场占有率,提升经营业绩
1.市场开发取得积极成效。股东充分落实协议约定,在主要目标渠道支持山西钢科积极开拓市场,助力山西钢科创新营销模式,甄选下游潜力企业,从纯粹的产品销售模式转变为与下游顾客协同合作共同开拓目标领域,为山西钢科产品在高端市场应用奠定基础。
2.经营绩效提升明显。混改后,山西钢科资源整合能力得到提升,多元股东发挥市场优势、技术优势、资本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产生协同效应,改善企业运营效率,经营绩效明显提升,2023 年,山西钢科营业收入达到 30905. 7 万元, 为建厂以来最好水平,并正式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 “ 小巨人” 企业, 入选山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并纳入国资委“科改企业”改革名单 ,2024年,入选太原市“先进碳基材料产业链(碳纤维)”产业链“链主”企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所激发的技术创新能力获得多方认可。
(四)以证券化为目标,为科创板IPO奠定基石
科创板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等的“硬科技”创新企业发行上市。山西钢科作为国资央企控股子公司,结合整体规范运作情况,山西钢科满足科创板发行条件和上市标准,将适时启动IPO工作,实现山西省和中国宝武系内科创板IPO“零”的突破。
综上,山西钢科通过“混改+股权激励”,把“财务资本”、“产业资本”、“技术资本”有机结合,使山西钢科成为集制造、研发、市场“三位一体”的高端碳纤维生产基地,实现了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同时,山西钢科以资本合作为纽带,通过体制改革实现机制转换,明确各方股东权利与义务,规范企业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关系,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用工机制,构建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制,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进一步释放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公司竞争力,引领高端碳纤维产业的发展。
